html 继承房产:初步步骤、税务、出售 | 遗产法指南
指南 · 继承房产

继承房产:正确的步骤
以正确的顺序进行。

继承的房屋既是财富也是责任:期限在流逝,费用在产生,税务方向也在早期确定。本指南梳理了各个步骤——从接受继承、土地登记簿到遗产税,再到最终决定:保留、出租还是出售。

第一步

先审查,后接受:六周期限

随着继承的发生,房产自动转移给继承人——连同所有债务一起。因此首先要审查:土地抵押债务和剩余贷款额是多少(土地登记簿第三部分),是否存在维修积压,是否存在租赁关系?如果遗产整体上负债过多,可以在知悉后六周内放弃继承(《德国民法典》第1944条)——该期限很短,且往往比人们想象的更早开始计算。之后:将建筑物保险转到自己名下,确保持续费用的支付,收集重要文件(土地登记簿摘录、能源证书、租赁合同、贷款合同)。

第二步

更正土地登记簿——通常完全不需要继承证书

土地登记簿必须变更登记为继承人。一个普遍的误解是:这总是需要继承证书。实际上,土地登记局只需要一份公证遗嘱或继承合同及法院开启记录(《土地登记法》第35条)——昂贵的继承证书通常就可以免除。只有在私人手写遗嘱或法定继承的情况下,通常才无法避开继承证书。重要的是:土地登记簿更正是免费的,如果申请在继承发生后的两年内提出。作为公证处,我们将完整地准备该申请。

第三步

税务:免税额、家庭住宅、投机期限

  • 遗产税免税额:配偶500,000欧元,子女400,000欧元(每位父母),孙辈200,000欧元。只有超过此额度,取得的遗产才需纳税;税务局对房产按市场价值计算。
  • 家庭住宅:被继承人本人居住的房产,对于配偶——以及居住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子女——保持免税,前提是取得人立即迁入并居住十年 继续在该房产居住。若提前搬出或出售,将追溯性地丧失免税资格。
  • 出租的居住用不动产 仅按其价值的90%计入(10%扣减,§ 13d ErbStG)。
  • 出售时的投机税: § 23 EStG 规定的十年期限不会重新计算——您将承继被继承人的期限。若其拥有该房产超过十年或曾自住,则出售通常免征所得税。
第4步

保留、出租还是出售?

这是一个既涉及经济利益又涉及情感的决定。理性考量应包括:中立的市场价值(通过专业鉴定而非凭直觉判断)、翻新和能源成本、可获得的租金与管理支出的对比、自身的融资状况以及第3步中提到的税务后果。若最终选择出售,则需通过公证购房合同进行——从合同起草到土地登记的整个流程,详见我们的房产购买指南.

多个继承人

继承共同体中的继承房产

若有多人继承,任何人都不能单独出售、出租或设定负担——所有决定必须共同作出。这里最容易产生冲突,甚至可能导致价值受损的分割拍卖。我们的指南展示了有哪些途径以及如何巧妙运用它们:《继承共同体指南》.

常见问题

简明问答

我是否总需要继承证书?

不一定。如果存在经公证的遗嘱或带有法院开启记录的继承合同,通常足以作为土地登记处的继承证明(《土地登记法》第35条)。继承证书主要在手写遗嘱或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是必需的——银行通常也接受已开启的公证遗嘱。

土地登记簿变更登记需要多少费用?

如果在继承发生后两年内申请土地登记更正,则免收费用。此后将按房产价值收取费用。但继承证明本身可能产生费用——例如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办理继承证书。

我需要缴纳遗产税吗?

仅在所得超过您的免税额时才需缴税:配偶为500,000欧元,每个子女和父母为400,000欧元,孙辈为200,000欧元。自住的家庭住宅在符合《遗产税法》第13条的条件下(立即入住、十年自住)可额外免税;出租的住宅房产可享受10%的减免。

出售继承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?

关键在于被继承人的投机期限:您将继承其购置时间点(《所得税法》第23条)。如果购买时间超过十年,或被继承人在继承发生当年及之前两年内自住该房产,则出售通常免税。

现有的土地债务和贷款会如何处理?

被继承人的贷款转移给继承人;土地债务在土地登记簿中继续存在。请与银行确认贷款是继续履行、重新安排还是(例如出售时)予以清偿。若遗产负债过多,应考虑在六周内声明放弃继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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